陳雲飛於兵萬
  攜帶火槍打獵,結果獵物未獲,回家途中反遇警察盤問,遂棄槍逃跑。日前,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將張儒禮批准逮捕。
  張儒禮的父親去世後遺留下一支火藥槍。張儒禮平時喜歡玩弄槍支,便將火藥槍及彈葯藏在自己的養鴨場,有時也持火藥槍四處打鳥。2013年12月,張儒禮和鄰居鄧某看見一隻老鷹停落在村邊的一棵大樹上,兩人決定晚上一起持槍打老鷹。
  當晚10時許,張儒禮持一支火藥槍,鄧某持一支氣槍,一起來到村邊的大樹下,尋找老鷹,但沒有發現老鷹的蹤影,二人便持槍徒步往回走。途中,兩人被治安巡邏員和公安民警發現並攔截盤問,在盤問中,張儒禮乘機扔下火藥槍、火藥瓶等逃脫。經鑒定,張儒禮所持的槍支為自製火藥槍,可擊發;其火藥瓶中黑色粉末檢出氯酸鉀和碳粉成分,凈重130克,符合立案標準,遂立案偵查。今年7月,張儒禮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陳雲飛於兵萬)  (原標題:攜帶火槍去打獵 獵物未獲反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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